福建不管大小企业不想多缴税就赶紧建账吧
很多企业不想记账,觉得自己的营业额也没有那么高,人手也没有那么多,记账麻烦,以后万一被查账就更麻烦…
没关系嘛,申请核定征收就好了,不用记账,没人查账…
可是,这么悠游自在的日子恐怕要远去了,因为:有消息透露,2017年开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将严格限制,要尽可能的全面实现查账征收!
或许有人要叫喊了,文件呢?通知呢?没有的话,就是空穴来风,不足为信。而创客君只想说,很多内部政策作为“潜规则”,不一定有官方文件,核定征收将被取消或审核的越来越严,是有明显趋势的。
而且,就算保留了核定征收,会因金税三期的数据比对功能,以同地区同行业的税负标准,自动筛查,要求提高不少企业的“应税所得率”。
缴税
1、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区别
二者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核定征收不需要建立准确、完整的会计账,这也是很多企业首选核定征收的原因。
核定征收的时候企业没有账,或者账记的不准,或者账上的数据因为证据不足得不到税务局信任,税务局把算税的工作“揽”了过去。所以“核”主要工作在税务局,“核”多少,你就交多少。(目前比较常见的情况是核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
而查账征收的情况下,企业不仅要有账,还要记得准,还得有证据证明账记得准,随便哪个环节出问题,“账”都算到企业身上。
2、核定征收并非不用建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你可能说了,我没有建账能力,规模太小。《细则》第二十三条补充到: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既然都说所有企业都要建立账本了,那怎么会有“核定征收”之说?
因为《细则》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 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 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也就是说,大多施行核定征收的,是因为你的账记得实在乱七八糟,缴的税比同行业低太多,所以干脆对你采用核定征收。
3、核定不是优惠,更不会让你少缴税
需要说明的是,很多人把“核定征收”当成是税收优惠,还有人以此来“合理避税”,然而这违背了核定征收的初衷。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明文规定了: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且要加大检查力度,防止有意通过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税负。
核定征收的目的是: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基本相当。